,总揽王庭一切事物。
草原上从来都是靠实力说话的,曩知牙斯受到冒顿的重用,自然招来了挛鞮王族的嫉恨。而稽粥正是王族中新生一代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他是冒顿的亲侄子,他的父亲正是头曼单于的长子,可惜却英年早逝,早早退出了王位的争夺。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冒顿大为提拔,作为心腹依仗。
稽粥骁勇善战,又天生巨力,能徒手撕裂黑熊,被誉为匈奴第一勇士。再加上自身身份的尊崇,如此才被冒顿所喜爱,才二十五岁就被任命为休屠王。不过稽粥有一个诟病,那就是嗜杀,异常的嗜杀。
草原上并不排斥屠戮,相反,合适的血腥和屠杀反而能为匈奴带来更大的威慑力,让一些部落终身不敢反抗匈奴。只是稽粥的嗜杀不同于任何一个匈奴贵人,他的残暴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他曾经下令下一个小部落的男女老少全部残忍杀死,并将他们的头颅摆成一座祭坛作为他炫耀的战利品,而这一切仅仅只是因为这个部落的一个小孩子朝他吐了一口口水。上次随冒顿南下秦地,他的所部在攻下了雁门的一个县城后便闭门大肆抢掠,十日后当别的友军部队经过这里歇脚时,却惊奇的发现整个城早已经恶臭漫天,成了一个死城。无论男女老幼都是受尽折磨才死去,全城三万四千多男女老幼,尽无一个活口。
稽粥的残暴在匈奴中赫赫有名,连匈奴人都对他避若蛇蝎,唯恐招来这个杀人魔王的不快。而匈奴中的贵人也是对他这个嗜杀成性的人嗤之以鼻,认为他只是个野蛮的屠夫,平时不屑于与他为伍,其中尤以曩知牙斯的厌恶最为强烈。
可是冒顿却依旧对他宠爱有加,一
一百八十章 韬光养晦(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