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声喝道:“滚!肉!刀!”
周围一片哗然,此人显然名头不小。
“原来阎团长还记得他。”见阎逸飞这般反应,戎尚掩饰不住心中的得意。
猞敢,属于极为少见的猞猁族人,善使双刀,运刀如飞,快捷无比,一旦被其制住,身上骨肉转眼间便被砍削一空,故得名滚肉刀。
对此人,阎逸飞不仅记得,且恨之入骨,十年前,正是这个猞敢在嘉华大比的半决赛中击败并杀死了当时他手下最强悍的竞斗士双枪鬼猿雳,从而让魁首竞斗团失去了问鼎三连冠的可能,并开启了十年与冠军无缘的噩梦,现在更是落到连位列三大竞斗团都岌岌可危的境地。
而这名猞敢,却连续四届成为绝冠参加嘉华大比的主力,并助其两次夺冠,他本身,也因积累了百场胜绩而获得自由之身。
猞敢在获得自由后,并没有离开绝冠,而是凭着他丰富的经验,成为绝冠的教头之一,专门负责参与制定临场的战术。
而阎逸飞对戎尚的算盘也心中了然了,他是想用猞敢来杀死这个虎族人,再次扼杀魁首翻身的机会。
阎逸飞知道,这名虎族人现在与猞敢竞斗,可谓是毫无胜算。
他肯花一百枚钻币来买这名虎族人,看上的是他的潜力,而并非他现在的战斗力。
虎族人虽然号称是兽族中最勇猛的战士,但那是在兽域,那些野蛮人只懂得横冲直撞,比拼谁的力气大,谁的刀快,全然不懂精妙的武技。
这样的人,如果与经过严格系统的训练,沦为杀人机器的专业竞斗士较量,有力让你使不上,有速度让你用不上,只能是分分钟被虐
第九十七回 我和他打(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