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获得你们的主动认可的话,这契约就无法成立。”
元国联军高层们听到这番话,脸色才好看了很多,他们姑且就看了一遍这些契约文书的内容,然后发现,确实如同祝司所言,契约所述的条款其实很宽松。
值得注意的只有寥寥的几条。
一、加入联盟后,所有成员不得作出危害联盟整体利益的事情!
二、对有利于联盟整体利益的举措,所有成员都必须尽力配合!
三、联盟内只要内容涉及到了达到25%以上数量的成员的重大事项的决议,就必须采用内部公开审议的制度,由各自推选的议员担任代表进行共同投票的表决。
四、联盟成员按照各自的实力(该项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军事武力)的规模持有相应数量的议员席位,达到三级(天阶)境界的个体自动持有一个额外的议员资格。当某项决议的‘赞同’票数大于‘反对’票数时,即视为通过,所有联盟成员都必须无条件协助执行!
五、联盟审议时,身为联盟首席的红玉楼拥有直接否决审议结果的权力,当该项权力与其他情况冲突时,一律以该项权力为更高优先级!
六、联盟内共同表决施行的联盟行动里所获得的收益,将作为联盟的公有资源,作为分红定期发放给所有成员。然后每隔三个月一次,联盟内部会对所有成员根据各自的表现进行相应的评分,具体评判标准涉及到了在联盟行动中的贡献度、对内部成员国的援助、协调内部冲突、对联盟外敌的抗击等……评分优秀者将获得更多的公有资源份额,而评分过低的成员所获得的资源份额也将被消减。
这就是可以列为
第269章 联盟的制度(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