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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第一部:中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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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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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按下葫芦起来瓢。
    此后的惠帝刘盈,文帝刘恒,景帝刘启,连续三代不得安宁,前有诸吕封王,后有七国之乱。朝廷不得不殚精竭虑,软硬兼施,直到汉武帝元封五年才算摆平(详见本中华史第八卷)。
    封建,岂非“战争的策源地”?
    相反,郡县制却很快就体现出它的优越性。柳宗元曾这样总结说:秦末天下大乱,有叛人而无叛吏(有叛逆的民众,没有叛逆的官员)。汉初天下大乱,有叛国而无叛郡(有叛逆的封国,没有叛逆的郡县)。中唐天下大乱,有叛将而无叛州(有叛逆的将领,没有叛逆的州府)。柳宗元认为,这就是郡县制的好处。
    由此他得出结论:封建制不可恢复,郡县制不可废除——“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2
    也许吧,也许。
    事实上,封建与郡县孰优孰劣,是一个可以展开讨论的问题,也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而且,立场不同,结论也不会相同。但可以肯定,秦的灭亡绝非因为实行了郡县制。相反,这种制度是有利于秦帝国的。
    那就来看看秦的郡县制。
    按照郡县制,帝国不再分封诸侯,而是分为中央和地方。中央有国家元首,这就是皇帝;有政府首脑,这就是宰相。宰相包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号称“三公”。三公之下有“九卿”,相当于政府部长。
    地方则分为郡和县。县隶属于郡,郡隶属于中央。郡的长官是郡守。县的长官,大县叫县令,小县叫县长。他们的副职,郡有郡丞、郡尉,县有县丞、县尉。
    县以下,是乡。乡的负责人,是三老。乡以下,是亭。亭的负责人,是亭长。亭以下,是里。里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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