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这两个少年。耿彪鼓鼓的脸上带了丝迷茫,王志则带了喜悦。
沈汶通过那些史料知道,这个鼓头鼓脑的耿彪,日后与大哥沈毅一同战死在求援途中,他为沈毅挡了十几箭,死时还张着手臂,日后被人称为“忠义之士”。王志,却是在沈坚陷入包围与敌拼杀时,从背后偷刺了沈坚一剑,令沈坚重伤。虽然他被沈坚身后的护卫看见了,怒杀了他,但沈坚也因此被敌人砍死。
同样是被侯爷救回来的,有人成为忠诚的战友,有人成为背叛的白眼狼。
让王志做出这样狼心狗肺之事的,就是这站在一边的少女。她神带怯色,新月眉,单眼皮,皮肤白皙,嘴唇淡红,让人不由得心生怜悯。如果说苏婉娘的美是那种绝世倾城的美丽,那么这个女孩子就是那清淡里带了娇羞的柔媚,虽然不出众,但因平易而让人觉得容易接近。
此时,镇北侯指着她说:“我们回来的路上,见到这个女孩子在自卖自身,说是父亲死了,自己被继母赶出了家门,到此投亲不遇。有几个纨绔样的子弟在调戏她,她对着路人哭求帮忙,我就买了她。”
沈汶暗中白眼:真没有新意!没比我高明多少。
杨氏微笑着说:“现在我可知道汶儿是和谁学的心软了。”
大家都笑了,沈汶却像是不满地撅了嘴:这个女孩子前世被名为“春紫”,成为了沈湘的丫鬟。沈湘出战,她没有跟着去。侯府灭亡后,她成为一个东宫臣子的小妾。
杨氏看着这个女孩说:“看年纪,就给湘儿……”
沈汶忽然开口:“我要她给我当丫鬟啦,娘刚才还说我是向爹学的心软,爹买了的,自然是我的呀!”然后使劲眨眼看杨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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