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夜九华的身上也看见过,他曾说过,那是夜家人特有的。
直到乐乐是夜九华的孩子,让我一时没有办法接受,一时冲动之下,我回到了青龙国。可是我真的很后悔。
明睿,乐乐,你们要相信我,我曾经想过办法要回去的,可是都没有成功。
无奈之下,我只能回到南宫家,找我的哥哥。
谁知我的哥哥虽然已经是百官之首了,可还在为夜九华做事。
我和他因为当年的事,又大吵了一架,之后我的亲哥哥竟然再次出卖我,将我迷晕以后,送到朱雀国夜九华手上,这一待,就是十三年。
夜九华自知有愧于我,但不曾为难于我,对我百般顺从,有应必答。可是我却失去了自由,每天都在丈夫和孩子思念中度日。”
听到这里,众人的反应各不相同。
夜云天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左边腋下的位置,因为那里,确实有一颗红色的痣。
他小时也没有,后来才长出来的。
父皇告诉他,那是他们夜家人特用的荣誉。
可是,这份“荣誉,”杨夕乐也有!
“不,这不是真的,乐乐是欧阳少轩的妹妹,不是我的,不是!父皇骗我,你也骗我,你们都骗我!”
夜云天此时的温文尔雅,处变不惊的气度已经统统不见了,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暴躁不安。
此时的他,更像一头被刺伤的老虎,可怜而危险。
突然,他冲向欧阳少轩,一把扯住他的衣领。
“欧阳少轩,乐乐是你的妹妹,不是我的,是吗?”
欧阳少轩皱
第二百一十一章 你不觉得你很可怜吗(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