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总结一下唐恩来到异世的轨迹,那简直就是个血泪史。大体上就是追杀、被追杀、被各种各样的人追杀……能活到现在,已是生命的奇迹。
如此感慨了下,唐恩跳下马车,先是取出草料好好犒劳一番这匹老马,随即跳上车架拿起马鞭,一声脆响,加速度赶路。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真得意啊……”
……
不久,烽火城城墙出现在视线中。
唐恩观察了几眼,也是不禁一愣。真正的实至名归,这充满战斗气息的名字果然没有白取。
一般的城墙高度有个三四丈(一仗=3.3米)也就够了,毕竟不是前线,很难经历战火。但是烽火诚的城墙简单目测一下,至少不低于八丈。且普通的城墙一般都以青色岩石为主,再辅以其他颜色的砖块搭配,这样显得美观朝气。但烽火诚却是通身黑色岩石,看起来就十分坚固以及十二分的,呃,土气丑陋!
随着逐渐接近,城墙上面的瞭望塔、大型守城弩所用的射击垛口等等一应俱全,但可惜的是却没有实际的武器摆在那里,远观更像是一个个蜂巢……
这样的城市风格似乎完全就是冲着战争去的,但关键这里可是平静的北方腹地。而且就算北荒部落打进来,这单独的防守重城又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毕竟路这么多,有腿就可以直接绕过去了……所以综上所述,这城市看起来总是让人有种说不出的喜感。
略略吐槽了番,唐恩驾着马车从南城门进入城市。没有停下,沿着主干道一路向北。最后花了约
273章 还是要搬救兵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