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时候做事,不是做不到,而是需要给自己一个理由。现在的我,满心都是对程紫的愧疚感,这种感觉几乎能把我压垮。我与她素昧平生,却在享受着本应该属于她的一切。
沈末对我好,我能接受,那是因为在我成为程紫以前,与沈末就有一些交情,不管这些交情深浅,至少能我一个感觉,我不是因为程紫才得到沈末的垂青。何况,在他向我表白的时候也说得很明白,他喜欢与我是否顶着程紫的脸没半点关系。现在,程紫血缘上的亲人到来,这种好是我承受不起的,我必须给自己一个理由。不过,想得虽然简单,实施起来却不易。
如果我没被程墨发现,想去哪里都是轻而易举的;现在有点不一样了,沈末怕程墨背地里派人跟着我。如果他真的护妹心切,派个人天天二十小四暗地里跟踪我,事情就难办了。
所以在我和沈末定好要去香港给程紫上坟以后,并没有急于出发,而是先观察了三天。等到第三天,沈末回到家,笑了笑摇头说:“程紫小同志,现在想出门不容易,特别是如果干点不想让程家知道的事。”
“真的有人跟?”我马上问。
“是,你每天上班以后,我都在十分钟以后出门,开车按照你事先告诉我的路线追上你。这三天,我看得很清楚,一直有一辆尾号是4的哈兰达跟着你,你上班的时候那辆就停在与你隔了一条马路的停车场,只要你从大楼里走出来,车上的人都能第一时间看到你。”沈末说,“晚上也有生人在胡同口走来走去的。”
“那怎么办?不去香港,我心不安。”我说。
沈末点了点头:“完全理解,而且我也同意你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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