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赤色黎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196章 蝴蝶的翅膀 十四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也要以杀政治犯的身份来杀蔡元培。否则这就是“死非其罪”,是人民党玩弄的一种权术。
    章瑜重掌宣传部的第一件工作,就是写了署名文章《宪法与政治犯浅析》,在文章中章瑜再三分析,人民党的宪法中并无政治犯这一概念。就现实中发生的事情进行论述,持什么立场绝非判罪的理由。既然人民党这里根本没有政治犯这一概念,蔡元培自然不是政治犯。
    于是争论的焦点立刻向着人民党宪法的立法基础而去。宪法第一条里面关于解放区是人民党领导的政治实体一事,成了攻击的焦点。
    章瑜就拿出了解放区各省人大的决议记录出来,这一条是经过人大表决通过,而不是人民党自己强行写进宪法里面的。
    争论到了这一地步,首先是李大钊表示退出争论。他只是恳请陈克使用主席的特赦权对蔡元培进行特赦。
    章瑜立刻嘲讽李大钊,“国家主席固然有特赦权,但是特赦请求不是主席提出的,而是人大提出的,最后由国家主席发布而已。连权力属于人民都没有搞清,便来要求特赦,实在是滑稽。”
    即便被章瑜嘲讽一番,李大钊却不再吭声。倒是陈独秀继续为蔡元培说情,他认为不设政治犯,不以政治观点处罚任何人是一种政治上的大进步。不过这并不能表明有人不用司法手段来对付不同政见的人士。蔡元培所作所为都是在浙江执政时期,那时候浙江还是有政治犯的。即便是处理蔡元培,也当用浙江当时的法律来解决问题。或者说以当时尚且在浙江使用的中华共和国宪法与法律来解决问题。
    章瑜嘲笑陈独秀,哪里有人民党放着自己的法律不用,却偏偏用浙江的法律这种道理

196章 蝴蝶的翅膀 十四(4/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