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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色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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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电熬了两个通宵的《婚姻法》草稿被陈克改的面目全非,然后被发回徐电这里,要求他重新修改。陈克的原话很简单,“《婚姻法》的基础首先是男女平等,既然是平等,你就既不要倾向男性的利益,也不要倾向女性的利益。也不要强调政府在婚姻事物里头的主导作用。法理、法意、法度。这三者里头的法理,也就是立法的理论基础是不用直接说出来的。解释法律是人民*的工作。不是你司法部门的工作。”
    对此,徐电的脸色很是难看。这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内心里头根本就是把这部法律当作自己创造和指导的金科玉律了。被陈克这么一通解释,又仔细看了陈克的修改批示,徐电真正的明白了一件事,陈克以前所说的“讲政治”到底是什么意思。
    修改的稿件里头有着本该让法律信徒徐电感到兴奋的完善。婚姻的法律基础,婚姻的责任与义务,终止婚姻的方法。特殊婚姻,例如军婚的特别条例。陈克没有受过法律专业的培训,也写不出那些无懈可击的条文,但是陈克作为一个革命家,把婚姻这件事情从头到尾的描述了一番。而且是一种政治为纲的方式。
    这部婚姻法强调的无外乎两件事,男女平等,国家保护合法婚姻。虽然这样的法律并非不合理,但是徐电怎么都感觉不对头。在他看来,法律是要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而不是用来挑起政治上的斗争的手段。如果这样的话,法律的尊严何在?
    第二次修改可以说相当成功,陈克的指导并非不合理。即便徐电再有意见,他也不能否定这个事实。在陈克表示首肯,而且要在当天晚上的党会上讨论这份法律文稿之后。徐电有些吞吞吐吐的表态了,“陈主席,我希望根据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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