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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色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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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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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岛睡了一晚上,这算是恢复了精神。他知道的不多,也只能简单的介绍。武星辰在上海时间颇久,对上海的官场有了一定的了解,他在旁边补充说明。陈克这才明白了这件事情的背景,以及相关的上海官府体系。
    租界在上海开辟后,外国列强凭借不平等条约中关于领事裁判权的规定,在租界内设立了领事法庭。当时租界内的中国人违法犯罪,仍由清政府的上海地方官(上海知县和苏松太兵备道)审理,而租界内的外国人违法犯罪则可以完全不受中国法律的制裁,由各国驻沪领事自行审理。自1853年“太平天国”浪潮席卷长江下游一带以及上海县城发生小刀会起义后,上海华界及其邻近地区有大批难民涌入租界,使租界内人口剧增,不仅改变了先前“华洋分居”的局面,而且华人很快就占了租界居民的绝大多数。“华洋杂处”后如何维护租界内的安全与秩序就成了一大难题,而管理租界内为数众多的华人居民,更是这道难题的焦点所在。为此,先是在1864年,英美租界(后称公共租界)内设立了一个司法机关----“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由苏松太兵备道(俗称上海道台)委派官员会同英国领事审理租界内发生的华人案件。接着在1868年4月,根据上海道台和英美等领事商订的《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在英美租界设立了会审公廨,也称会审公堂。
    会审公廨是上海历史上在特殊时期、特殊区域成立的一个特殊司法机关,由道台任命中方专职会审官(谳员),与外方陪审官(领事)会同审理租界内与华人有关的诉讼案件。根据中外双方的约定,如果案件涉及洋人或洋人雇佣的华籍仆人,由外国领事参加会审或观审

四十六章(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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