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等程序来申诉。
为解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遇到的问题,依法惩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单个或者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的,可将在各个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
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人员的层级数和人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人数。
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言词证据的,可以结合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人员关系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综合认定参与传销的人数、层级数
第一千四百一十三章 黑名单(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