虑,害怕引起争议,毕竟他不是刘琅这种“混不吝”,他要考虑的方面太广,但维护国家利益的根本,刘琅的话还是很对的。
“为任总理说得很对,基本法已经完成,不到关键时刻不能修改,我觉得可以签署一些备忘录,将后续问题不断写进去,刘琅所说的就可以写在备忘录里。”
另一个人说道。
“不,备忘录要有,但是这一条必须要直接写进基本法中,不仅仅有这一条,比如说国歌法,这一条为什么不写进去?完全适合港岛嘛。”
法理这是大事,必须要明确,而国歌国旗象征着国家志高尊严,也一定要成立立法。
众人讨论了两个多小时,不是在于对不对,而是要怎么把这些想到的东西方到基本法里,这是最关键的问题。
这些条文对国家有利,非常的有利,但对英国人来说就很不利,恐怕会破坏了这帮人的计划,他们必然会反对,但对国家来说他们反对也没用,这件事必须要做。
可这么做英国人会很生气,那势必会发出一些“无耻”的言论,比如说现在就想插手港岛事务了等等,而且他们掌握着国际的话语权,就算你再有道理,他们把持着国外媒体,完全可以颠倒黑白,一点办法都没有。
掌握话语权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他们可以尽情的抹黑,对国家来说却是无奈至极,只能干瞪眼。
现在大家就是要想一个尽量降低被英国人抹黑的方案,可是想来想去没用,完全不会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那干脆就别想了,想那么多干嘛?
半年前刘琅就已经给国家提过一个建议,那个博腾是个阴险之人,要小心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章 要据理力争(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