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碗粳米饭,碧莹莹的饭粒看起来很是香甜,最后是一坛子酒。店小二一巴掌拍开封泥,酒香四溢,立刻盈满整间屋子。
果然是好酒。叶姝岚吸吸鼻子,那位姓金的书生真是好会享受啊。
“行了。剩下的我自己来。”看着店小二要给自己倒酒,叶姝岚立刻拦了下来。之后店小二就知情知趣地带着人退下了。
叶姝岚坐到桌前,拿起坛子倒了杯酒,这酒颜色是金红的,倒在碗里犹如琥珀,略尝了尝,醇厚浓郁,不愧是陈年女贞!
——其实叶姝岚之前也不会喝酒,顶多同学聚餐喝点啤酒。只是在藏剑山庄,各类烧酒,不光要会喝,更要会品,喝出品位喝出境界那才是世家子的风范,耳濡目染之下,叶姝岚对酒也算比较懂了。
喝着小酒,吃着小菜,倒也挺舒畅,心里琢磨:难怪庄里的兄弟姐妹们都喜欢闯荡江湖呢,原来江湖这么自在、这么好玩呢。
等吃完饭,已经是傍晚了。叶姝岚又出去散了散步,消消食,便早早回屋歇下了——毕竟也算是背着重剑跑了一天,太累了。
身为藏剑山庄培养出来的人,叶姝岚的睡姿非常规矩。她本以为累了一天会很容易睡着,没想到躺了一会儿就觉得不舒服,索性翻个身继续躺。又过了一会儿,还是不舒服,继续翻……
等翻得整个床面乱糟糟的以后,月亮都已经升至中天了,叶姝岚还是觉着躺得不舒服,睡不着——这个床,太窄、太硬、太潮,还有一股若有似无的霉味儿,怎么睡都不舒服!
不说她在藏剑山庄的闺房那都是大大的红木跋步床,就是在丁家,那些下人们瞧着她跟丁月华的感情亲似姐妹,给准备的房间也是比照着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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