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那边都是个土匪横行的三不管地带,又有南边的蛮夷骚扰滋事,总之十分不太平。
简云琛曾有过在那边驻扎开战的经验,无论对地理还是民情都了解得很,而且他也确实是目前自己能调得动的最有武艺和谋略的一个人,除了他,还有谁能更合适呢?
为了傅仁的安全,少不得做一回不讲道理的主子,假装忘了简云琛本身也是产后虚弱之身的事实了。
简云琛在听了他的要求之后倒还算淡定。
所谓养兵千日,用在一时,这是很寻常的事。
更何况因为皇后的原因,他对傅仲兄弟之间的事是有些了解的,派他去也确实比派别人更要稳妥些。
要在过去他肯定想也不想就点头答应,而如今唯一舍不得的,便是齐慕安父女吧。
毕竟夫夫情深,女儿尚在襁褓。
这一去也不是简单的护送任务可以去去就回,按傅仲的意思,南疆多事,傅仁要想在那边长久地安全地住下去,须得有人替他好生整顿整顿,这一安排没个一年半载的也完成不来。
因此当他把自己的这一新任务说给齐慕安听的时候,那厮的第一反映几乎是暴跳如雷了。
“那怎么行?!太子也太会使唤人了,你才刚生完孩子,我们孩子还没满月呢,他就要把你派得那么远!遥州既然是边关难道没有守军?他们能让襄王被狼叼去不成?还要你留下替他练兵,他还嫌他们兄弟两个不够受皇上的瞩目?”
这话说得是有道理的,别说是襄王,就算是太子也没有权利私自练兵。
因此这一趟他替傅仲办的差事实质上虽然还真就是练一队可以供他驱使保他周全的精兵,可说出去却只能说是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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