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接她。
陆甄仪的女同事推她,窃笑:“你家那棵英俊多金的嫩草来了。喲,好可爱的狗狗,真有心……”
在同事们朋友们看来,秦椹毫无疑问是她男朋友。
别人说起来,都是:陆甄仪找了个比她小三四岁的富二代男朋友,不过那小子长得真帅。
elsa是童童生的那窝小狗里最大的一只,生下来就比别的小狗大一头,身强力壮,喝奶从来不呛,尿尿能尿一小滩,而且第一个睁眼的。
约克夏这种狗,当然不是以大为美的。
可是秦椹却最偏爱它。
他居然把它送给了陆甄仪,又叮嘱要好好照顾它。
陆甄仪很没出息地原谅了他,两人继续之前的君子之交。秦椹也没再对她动手动脚。
可是她发觉他看她的目光时常很炙热。
陆甄仪有点窃喜,又有点不自在。
可恨的是,他居然还是没有表白。
☆、求婚?
门铃响了,elsa叫起来,这小东西虽然比手掌大不了多少,但是看家却异常凶猛负责。
陆甄仪开了门,放秦椹进来,一边低声呵斥elsa,叫它不要扰民。
elsa看到秦椹的时候,早就不叫了,只有一小团的尾巴根在丝绸般的长毛里晃动,可爱极了,头部长毛里露出尖尖的耳朵可爱又漂亮,陆甄仪每次看到都想起精灵。
“elsa!”秦椹每次看到它都能发出真心的笑容和欢喜,声音里简直是溺爱。
对陆甄仪他可从来没有过。
其实陆甄仪很不解,为什么他不喜欢童童却那么喜欢elsa,而且还不肯同意她的提议,把童童换给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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