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英宗临终之前,以遗诏形式讲明:“殉葬非古礼,仁者所不忍,众妃不要殉葬”。至此,明朝残酷的人殉制度才正式被官方所废止。所以,现在我们自然不能从英宗之后的神宗定陵里看到人殉这一现象,而左右配殿则作为旧制保留下来,没有做出更改,一致空了下去。
但是,英宗的这一遗诏并没有使活人殉葬绝对禁止。王世桢在他的笔记中还举了几个此后仍然殉葬的例子。成化四年,辽王上书皇帝,说他的儿子死了,希望让儿子的妻妾殉葬,明宪宗大加教训,并且让人把辽王儿子的妻妾送到皇宫保护起来,此事没有批准。但是成化22年,宁河王死后,他的几个夫人还是被要求殉葬,明宪宗以为烈妇自愿从死,还给予旌表,授予荣誉称号。
明代殉葬的嫔妃,大多身份不高,有的甚至是在死后才封妃的。英宗就追封10位殉葬的诸皇庶母为妃,其册文说:“兹委身而赴义,随龙驭以上宾,宜荐微称,用彰节行”。而那些没有殉葬,得以颐养天年的皇帝妻妾除皇后以外,一般都生有皇子女者或是勋旧之后裔。《万历野获编》记载“上未崩前之两月,曾封张氏为敬妃,为荣国忠显王之孙,今太师英国公辅之女,册文中赞美甚备,亦不从殉,盖以乃祖父勋旧特恩也”。
实际,到了清朝,人殉制度在最初也都有,太祖努尔哈赤死后,皇后那拉氏和二位妃子阿济根、代因扎殉葬。清朝入关后的第一任皇帝顺治死后,殉死的妃嫔有30多人。但有所不同的是,康熙朝之前的清代帝王,都实行的是火葬。到了康熙时期,拟议中准备让40名宫女殉葬。但由于康熙帝对于活人殉葬深恶痛绝,下令禁止。康熙是1662年死的,就是说,中
第72章 关于明英宗废除殉葬制度(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