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清和(晋江5.5万收藏)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45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设立海港,可留待回京之后,由天子圣决。
    经陈祖义一事,郑和对海盗深恶痛绝。
    下令船队经过处,遇有海盗出没,奉行一个原则:犯天威者,灭掉。望风而逃者,追上灭掉。
    通过审讯俘虏,船队寻到多处海盗藏宝地。因海湾狭窄,宝船福船都无法通过,两马船往来三四次,方才将海盗藏宝搬运一空。
    换成原来历史上的郑公公,十有八九不会做出抢劫海盗这档子事。
    无奈,永乐朝空降一个兴宁伯,大明的历史,郑和船队的历史,终将被蝴蝶翅膀扇到另一条轨道。
    “赔本的买卖不能做,利润不高的买卖挑着做。”
    “没利润,务必压榨出利润!”
    “送到门口的金银财宝,不要白不要。”
    “海盗非善类,吾等所为实乃替天行道。”
    书吏下笔如飞,记录下郑公公种种壮举,不忘运用春秋笔法,尽量加以美化。
    上呈御览,总要润色一下。
    郑公公改变观念,广播恩德变成恩威并施,送钱变成捞钱,谁对船队不客气,船队就对他更不客气。再遇到爪哇岛杀人抢劫事件,送钱赎命的机会都不会再有。
    六万两黄金?
    六十万两一样灭掉!
    大明船队如一头海上巨兽,一路乘风破浪,彻底打响海上名头。
    甭管西洋诸岛还是大食海商,无论是横跨欧亚大陆的奥斯曼帝国,还是正吊在中世纪尾巴上的欧罗巴诸国,都必须接受一个现实,马可波罗游击描述的黄金之都,已经换了新主人。强大的皇帝统领着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强国,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船队。
    匈奴人早成为历史,蒙古

第345节(2/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