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唯一不够浪漫的是,他们约会的大部分时候只是坐在肯德基或麦当劳里,点一杯可乐,然后他给她讲各种各样的题。
等到她如愿考上s大的那一年,叶尽用他暑假赚的钱给她买了一条紫水晶的项链,然后带她出去旅游了一趟。
紫水晶是她的幸运石,而那条项链算得上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后来她跟叶尽分手的时候,将那条水晶项链连带他送给她的其他礼物一起送回给了他,如今它应该是早已经被他丢弃了吧。
而至于那次旅游,其实她一直想要去长城和故宫,但因为钱不够,他们最终就近去了波浪屿。后来她倒是去成了长城和故宫,但跟她一起去的已经是另一个人了。
她上大学的时候,叶尽上大三。
叶尽本身优秀,在学校早已闯出了名头,无论在哪里别人都愿意卖他的面子。仗着叶尽撑腰,她走后门一路进了叶尽在的学生会和摄影社。叶尽还是网球社的社长,他的网球打得很好,且打网球的样子很帅,但因为她嫌网球社每天下午要训练,最终没有进去。
她一进校门,大家就知道她是叶尽的女朋友,看在叶尽的面子上,对她也颇有善意。
而她仗着叶尽,在学校倒是颇有些蛮横和横冲直撞的意思。
那时候她对未来所有的规划都是她和叶尽的未来。
在她想来,等她毕业之后她和叶尽会结婚,他们会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房子,一部漂亮的车子,生两个小孩,养一条狗。孩子最好是一男一女,大的儿子小的女儿,哥哥便可以保护妹妹。而狗最好是可爱的泰迪,毛是灰色的那种。
只是唯一没有想到的是,这中间会出现了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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