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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录:民国那些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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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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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撮合,向国内总公司拍发电报,述说情由。总公司总经理跟陈其美也熟识,当即复电同意向鸿丰煤矿公司贷款一百万元,并委托陈其美担任总公司代理人,代表日方跟鸿丰煤矿公司签约。
    陈其美便与鸿丰公司约定于1916年5月18日签约。
    凭空就得几十万,革命党人中的很多人表示怀疑,黄郛、吴文藻等人尤其不信,觉得鸿丰仅是为了一个证人,就出几十万,实在是太慷慨了,而且作保纯粹是商业上的事,没必要找像陈其美这样当过沪军都督、讨袁军总司令却又没什么财产之类的人出面。因此,他们都劝说陈其美应该先弄清虚实。
    但陈其美却说:“我们湖州人有句俗话:‘和尚要钱连经也卖。’革命需要,财政枯竭,眼前悠悠万事,该冒的险也就得冒了。”
    5月18日下午,陈其美乘坐一辆黄包车,来到法租界萨坡赛路十四号寓所;李海秋则和鸿丰公司办事人员程子安等5人坐小汽车来到。陈其美将程子安一行人迎入饭厅商谈事宜,双方交换了意向书。
    就在陈其美低头看意向书的时刻,程子安迅速掏出手枪,对着陈其美连开几枪。第一颗子弹击中了陈其美的右颊下部口边,第二颗子弹在其右颊略上一寸之处,第三颗子弹击中右颊近眉端之处。
    当时在寓所内的吴忠信、邵元冲听到枪声,立即拔枪冲出客厅,程子安等正往外逃,双方对射起来。凶手王介凡跑在最后,当即被打死,程子安、朱光明很快逃走,而许国霖跳上门前的一辆黄包车,让车夫快跑时,却被车夫当场掀翻在地,被捕获。
    余建光等人冲进那间房子,把陈其美从地上扶起,只见他脸上血流如注,两颊微动,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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