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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录:民国那些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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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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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吧?20世纪30年代在上海有一种非常摩登的风气,那就是摩登女人往往会和摩登男人同居,这就像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格林威治村的同居一样。所以那个时候同居并不像在有些年代里面是那么受到人们的道德谴责和刺激,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阮玲玉和张达民同居了,同居的那一年,阮玲玉只有16岁。这是在阮玲玉短促的一生中第一个占有了她的男人。生活的磨难,使阮玲玉比普通少女更早地懂事、成熟;生活的磨难,却又使阮玲玉过早地将自己的命运和一名玩世不恭的少爷连结在一起。从16岁到25岁近十年的时间里,她为他付出了青春和用血汗换来的金钱,而他则愈来愈像魔影似的追随着她,笼罩着她,直至将她送给了死神,这是她悲剧命运的开始。
    一个16岁的女孩子和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子,两个人根本没有任何工作,就是靠着家里给的那点钱过日子。这时候,张达民经常带着她去舞场跳舞,开始她根本不会跳舞,也不敢跳舞,后来在张达民的教授下,阮玲玉的舞也是跳得非常好了,而阮玲玉也喜欢上了跳舞,这为她日后的悲剧埋了一个伏笔。
    那么两个孩子就是这样混着,怎么办呢?这个时候又出现了另一个人,就是张达民的哥哥叫张慧冲。如果我们翻开中国电影百年历史的话,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可以说他是中国电影史上早期的创始人之一。这个大哥的思想也是开明的,他觉得自己的弟弟和阮玲玉这样子过下去很困难,所以他就对阮玲玉说:“你想不想当演员。”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做一个电影明星太有诱惑力了,于是就这样,16岁的阮玲玉进了电影公司,开始成为一名电影演员。
    上海电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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