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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录:民国那些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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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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髓溅流,孙传芳当场倒地,施又射一弹,由右太阳穴射入,左额穿出,第三弹射腰部前胸透出,孙传芳立时身死。众居士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吓得魂飞魄散,一个个面无人色地瘫坐在原地,竟然没人想到往寺外奔逃。施剑翘倏地站起身,大声疾呼:“各位朋友不要怕,我为父亲报仇,决不会伤及无辜!孙传芳是我打死的,一人做事一人当,不会连累大家。”说完这话,施剑翘一面喊一面跑到院外,从身后抽出印刷好的传单和一摞“告国人书”扬手四散,上面写道:
    各位先生注意:一、今天施剑翘(原名谷兰)打死孙传芳,是为先父施从滨报仇。二、详细情形请看我的告国人书。三、大仇已报,我即向法院自首。四、血溅佛堂,惊骇各位,谨以至诚向居士林及各位先生表示歉意。
    此日期正好是父亲被害的十周年纪念日。然后宣布已替父报了宿仇。看了传单,道友的表情无非两种,或赞叹,或惊恐,也有人嘀咕这是现世现报,天地间真的报应不爽啊!
    面向尚未散尽的佛友历述自己的父亲当年被孙传芳杀害以及孙传芳的其他罪状,最后大声向在场的居士、僧人念了她日前写的那首感怀诗,然后向该院僧人性慧大喊:“快去报警”,并说明自己要去自首。当她转身奔向电话房,欲打电话自首的时候,居士林警区值勤的岗警王化南闻枪声赶至。施见警察过来于是将手中凶器勃朗宁手枪一支和三发子弹交出,并对警察说:“我杀了人,你带我去自首。”岗警王化南当即将施带往该管区警察局讯问,旋又将施移送市公安局,并于当日解至法院拘禁。
    下午六时,《新天津报》发出号外。
    次日,天津、北平、上海各报都以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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