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做,还偏偏住一块了。
这个问题两家的回答倒是够一致:我们怕狗狗unhappy(不快乐)。
好吧,法官心里暗骂:既然你们认为狗狗也有权力享受性生活,那就别抱怨狗狗生孩子要花钱。
法官又询问了几句细节,两家人虽然对谁家该对母狗怀孕付责任争吵不休,但是对小狗的血统问题倒是无异议——比其他类似案件情况来得简单得多,于是法官判决如下:母狗怀孕是母狗主人的责任,狗主人应该看好自己的狗,不应该让她随便怀孕,或者至少看好自己家的狗窝,不让公狗想进来就进来,所以这375美元的医疗费,原告自己负担,51.5的起诉费也由原告支付。被告提出的一天薪水赔偿,法院认为理由成立,但是金额过大,上小额法庭半天就够了,请假一天干嘛,判原告赔偿被告4个小时的薪水,共计92美元。
至于被告提出的分卖小狗的那120美元,法官说:“权力责任对等,如果你想分享这120美元的一半,就必须分担375美元生产费用的一半。”被告立即偃旗息鼓。
法官举起法槌“咚”的一敲,此案结束。
休息10分钟后,再次开庭,这次上庭的是一对青年情侣。
原告是男方。一个名叫john的29岁的白人帅哥,身高6英尺(约190cm),相貌极其英俊,一身腱子肉在薄薄的衬衫下喷薄欲出,无聊来听审的人中有不少是中年女人,冲着他丢媚眼。
被告,女方,一个27岁的华裔美女,发长及腰,身材诱人,皮肤细腻,容貌娇媚,美貌异常。女孩的正式名字叫nbi。法官一看这两个词就眼冒金星,好在发音倒是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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