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只是想给她个教训,现在看来,那本书里唐飞龙与妙妙的种种,实在是暧昧得冒泡。
唐天远忍不住低笑起来。笑了一会儿,猛然顿住。好端端地又胡想这些,像个傻子一般。
不想这些,想点别的。
脑子里来来回回都是谭铃音。
到 底喜欢她哪一点呢?唐天远开始认真客观地挖掘谭铃音的优点,最终发觉这个女人她其实……乏善可陈。唯一拿得出手的优点就是她手脚挺漂亮,但这不足以成为主 要原因。唐天远很了解自己,他不是色欲熏心之人,不可能因为好的皮相就如此倾心。比如,青楼楚馆里有一类消遣就是让女子赤足用脚托着酒杯给客人敬酒,这类 机会很多,他要真是个贪好皮相之人,不可能活到现在还未识过*。
不是这个,又是什么呢?
想来想去,唐天远只好承认,他也不知道。
原 来“喜欢”这种情感是如此神奇,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就把一个人牵挂上了,等反应过来,为时已晚。那个人就这样住进你的心房里,是不速 之客,又宾至如归,像是本来就属于那里。消不掉、赶不走。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牵扯着你,想到她时,你的心口就会微微发着热,心中像是注满了温热的泉。 看到她哭时,你的心脏就像被一只巨掌用力拧着,疼得呼吸不畅。
那滋味,啧啧。
唐天远抬手抚了一下心口,终于还是笑了笑。
但他很快又笑不出来了。因为出门右拐就能看到谭铃音的前未婚夫。一般像唐天远这种智力过剩的人,无事还要多想三分,何况是前未婚夫主动登门,打死他也不信这会是巧合。
谭铃音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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