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也算是替天行道!”
阿林就喜欢这个:“对!那我们就去抢了下暴的钱!劫富济贫!”
陆文龙摇头:“无论他是不是下暴得来的钱,你抢谁的钱,道理都是一样,那叫抢劫,犯法的,重罪,我们只做不犯法的事情……”
不能犯法!
这就是陆文龙看了众多书籍电视得出的结论,做事情是讲究方式方法的。
下暴说起来是小孩子之间的仗势欺人,但是说到底就是一种抢劫,可大可小,就看有没有整风运动,你抢下暴的人,还是算抢劫,但是你制止了下暴,被害人主动感谢点酬劳,意义就完全不同了。
同样是打架,你有棒球队的身份用棒球棍参与斗殴,是可以解释自己是随身携带训练器材,顺手用上的,但没有谁能随身携带刀具,就算是菜刀都不可以……
一直游走在法律的边缘,懂得利用和规避法律,让自己处在不被风暴打击的角落!
这就是陆文龙决心一意要混社会,但是又要和别的混混不同的关键所在!
☆、第九章 说事儿
第九章 说事儿
阿生提醒陆文龙:“就我们三个是不是稍微冒险了点?叫上杨森?”那帮初三的还是有五六个人的。
陆文龙摇头:“你待会儿去找阿光,他说他会在他们学校找几个伙伴的,我们也算是合练一下,阿林去找杨森,他还没有完全和我们同路,这次叫他旁观,看看我们怎么做事的,明天我们仨都去打听一下,初三那几个最近在堵谁……”
阿光也是陆文龙和阿生的小学死党,考试的时候睡着了,没有跟阿生一样抄到陆文龙的作业,分到一所垃圾中学去了,可这小子一脸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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