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忆将书签递到他眼下。
他感兴趣和了解的东西,真得很多。
就像他喜欢的达芬奇一样。
她为了更了解季成阳,竟也深深迷上了那些科学家。
达芬奇,绘画、雕塑、天文、物理、建筑、水利、机械、古生物,机械,甚至是军事工程,是个无师自通的独一无二的全才……她以为她已经足够了解达芬奇,甚至了解到他是个私生子,同时也是个追求同|性|爱情的人,这些八卦她都很清楚。
可当她看到季成阳的读书笔记,又发现,自己其实理解的并不深入。
纪忆又翻出了一个书签,继续读:
“西方有人说,上帝将那些自然科学的法则都隐藏在黑暗里,所以,牛顿出现了,将黑暗照亮,将自然科学的法则暴露在世人眼前,所以他是上帝的使者。可达芬奇更像是上帝也无法预测的人,他的出生,天生就是为了在揭露上帝不曾告诉世人的东西,可能有些法则,连上帝也不想让人类知道。”
纪忆念得认真。
季成阳却听得有些尴尬,这就是他十八|九岁的想法吗?就是和现在的纪忆差不多年纪时,脑子里在想的事情?
纪忆还想再翻,看有没有什么更有趣的书签,她用脚尖去顶了顶季成阳的脚:“你帮我找啊,我怕自己找不全。”她是光着脚坐在地毯上的,指甲在灯光下像是日光下的贝壳,有着健康的粉|红颜色,可能因为常年喜欢穿运动鞋或者帆布鞋,她脚上的皮肤竟是最细腻的,仿佛刚被牛奶浸泡过似的。
季成阳垂眼,看她的小脚丫继续顶自己。
“你在想什么?”纪忆抬起头问他,声音里有些疑惑。
“在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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