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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五代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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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大有问题的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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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后,圣上必会逐步开始抑武,此事太过遥远,可暂且放下,在眼下,范质极有可能借韩伦一案大做文章,你我需早作防备。”
    赵匡胤照着提醒,喝了口茶,将心中一团乱麻般的思绪理清后,开口问道:“那你觉得,范质会如何做文章?”
    魏仁浦突然加重语气:“律令,范质极有可能重编律令!”
    这又涉及到了赵匡胤的知识盲区,他挠了挠头:“重编律令?这个影响很大么?”
    “当然很大,当今勋贵为何敢胡作非为?”
    魏仁浦自问自答:“正是因为律令不够完善,无法惩治这些胡作非为的勋贵。”
    “有这等事?”赵匡胤满脑瓜子问号,他对浩如烟海的律令可谓是一窍不通。
    此时的律令可不是一本法典那般简单。
    自唐末以来,各皇帝颁布的,用以补充律法的敕令,都囊括在当今的律令体系内,多达千条。
    魏仁浦好为人师,但也不着急详细解释,先是问道:“当朝官员,可用官身抵罪,这你总知道吧?”
    赵匡胤点了点头:“这我知道,凡是八品以上官员,皆可以官身抵罪。”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这说法在此时压根就不存在。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才是当今社会的真实写照。
    在此时,官员犯法,会由朝廷组织司法方面的官员进行审议,再由朝廷根据审议结果做判决。
    而官员在接受审议时,依照律令,会享有各种减免刑罚的特权。
    犯罪的官员,只要他有从八品以上官身,或是立过战功,皆可以官身或是功绩来减免刑罚。
    死刑减为流放,流放减为杖刑,官阶高点的官

第一百一十六章 大有问题的律令(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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