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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五代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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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罪不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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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只顾个人享受,枉顾国家利益,十足的贪官污吏,差点就惹了大祸,砍一百次都不为过。
    但高锡毕竟是朝廷命官,自己与知州马崇祚未经朝廷许可,就将高锡下狱,其实是有违律令的,但情况紧急,不得已而为之。
    李延庆也在奏章中向朝廷禀明,想来朝廷对此也会宽宏大量。
    可朝廷旨意至今未至,李延庆不免心生忧虑,范质不会真的要强保高锡吧?
    真的不值当。
    范质名满天下,应该不会如此草率吧...李延庆心中自我安慰着。
    高锡盘坐于地上,慢条斯理道:“李推官,这并非侥幸,我自知铸下大错,但罪不至死,朝廷自会明察秋毫,今日便有分晓。”
    怎么说高锡也当过一任推官,各种律令条例他了然于胸。
    高锡不怕李延庆等朝廷旨意,他就害怕李延庆直接以“伙同叛民欲图谋反”为由,不等朝廷旨意下达就将他砍了,到时候他哭都没法哭。
    可如今,见李延庆竟然要等朝廷旨意下达才会处置自己,高锡心中顿时就活泛起来。
    受贿在此时属于“六赃”之一,高锡犯下的是“受所监临财物”,也就是向辖地内的下属或者百姓收取贿赂。
    这其中按照处刑的上限,从高到低分别为主动强索、主动索取,以及被动收受,处刑最高能到流放两千里,无论如何都罪不至死。
    高锡并未向郑翰索取一分一毫的财物,都是郑翰主动送上门来的,因此只能归罪到罪行最轻的“被动收受”上。
    按照此时律令,收受财物的地方官最高只能罚“杖一百”,也就是廷杖拍屁股一百下罢了,虽然能下狠手,把人打得半身不遂,但至少

第五十二章 罪不至死(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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