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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五代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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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州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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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偷了邻家一袋米,罪不至死啊!”
    ...
    赵匡胤边的两名亲兵见到这乱象,纷纷拔出腰间长刀:“都闭嘴,不想活了是吧!”
    牢房中的喧嚣霎时停了下来,但仍有好几名囚犯手搭在槛栏上,眼巴巴地望着牢房外的众人。
    赵匡胤焦急地带李延庆与司徒毓入城,就是为了处置州狱中关押的近两百名囚犯。
    击溃皇甫晖部占领滁州城后,当时知州等一干官员均未上任,赵匡胤便在滁州境内实行了严苛的军事管制。
    赵匡胤并不怎么懂法,便学习刘邦入咸阳的做法,在滁州境内实行了约法三章。
    不过赵匡胤的这个约法三章,就比刘邦那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的约法三章要严厉得多。
    在滁州境内,凡是犯下偷盗、抢劫、伤人以及杀人罪的,都被赵匡胤一股脑投进了监狱,并准备施行死刑。
    滁州近来遭受兵灾,大部分田地都错过了耕的时节,一些人眼看来不及耕种,加之滁州境内混乱无序,干脆就开始打劫、偷盗,加上一些本来就有的地痞流氓在其中浑水摸鱼,导致滁州境内一时间混乱不堪。
    赵匡胤虽然不懂法,但却晓得“乱世用重典”的法则,打算将最近抓捕到的近两百名囚犯尽皆处死,好杀鸡儆猴,平息滁州境内的动。
    而且滁州存粮有限,这么多囚犯的伙食供给也是个问题,赵匡胤不想再拖下去了。
    但要想处死囚犯,却不是赵匡胤这个守将能完全说了算的。
    按照此时律法,地方州要处决罪犯,必须要有判官加推官的两重认证,方可由司法参军监督用刑。
    其实,

第七章 州狱(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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