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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五代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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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亮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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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帙浩繁的五代敕令,充分弥补了《永徽律》的不足,敕令与律法一起,构成了这个时代的律令体系。
    范质顿了顿,接着厉声道:“同时按令,竹奉璘的举主当撤职查办!”
    依照五代的敕令,官员犯法,举荐者也要受到连坐。
    所谓精通刑名,就是除了要熟背永徽律外,还要通晓五个朝代成百上千条敕令,在审案中信手拈来,范质正是此中好手。
    “没错,正当如此,对于犯案官员绳之以法,才能震慑当今官场中的那些魑魅魍魉。”李重进连连点头。
    范质抚了抚长须,语调转缓:“不过仍需派监察御史、大理评事,以及军巡判官赶赴宋州实地审理,方可定罪。”
    此时对于地方官员犯案,需要三大司法部门御史台、大理寺和军巡院各派一员,前往地方审理,称为“小三司会审”。
    监察御史代表御史台,大理评事代表大理寺,军巡判官代表军巡院。
    刑部此时已经形同虚设,故用军巡院来替代刑部的部分职能。
    “范相公所言极是,只不过这竹奉璘为官已有十数载,其举主早已不可查。”王溥出言提醒。
    “是这样吗?”范质闻言微微一愣:“那就不用再追责其举主了。”
    在来垂拱殿议事前,范质其实对竹奉璘是没多少印象的。
    范质脑海中有竹奉璘这个人名,只觉得曾经在何处见过竹奉璘的名字,但具体情况早就忘了。
    “不过嘛。”李谷忽然阴阳怪气地说道:“前几天却有人,要提拔这竹奉璘去沧州为巡检呢。”
    范质闻言,猛地想起几天前批阅的札子,正是魏仁浦提拔竹奉璘为沧州巡检

第七十八章 亮剑(二)(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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