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的认知与体验中,那是比美人、美酒带来的快感要浓得多,甚至是浓上十倍百倍的东西。
“去死吧!废物们,傻叉们,蝼蚁们,去死吧!跟老子为敌,你们就只有死路一条!哈哈,去死吧,都去死!”
一边叫喊一边开枪的野狼面红如枣,口水横流,浑身发烫,状若疯癫,真就跟一条疯狗没多大区别。怪不得明日城的人都叫他疯狗,称呼野
狼团为疯狗团。
“去死,都去......”
野狼正沉浸在极致的享受与美好中,浑然忘我,乐不思蜀,快乐得如在云端,忽然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人愣在那里,满眼都是迷茫,犹如在做梦一般。
他的反应很诡异,但很合理。
造成他这种反应的原因只有一个。
他手里的源能枪械没了。
他明明刚刚还在开枪,但到了这一瞬,手里忽然就空了,他保持着端抢射击的姿势,可是“龙卷风”步枪却毫无预兆的消失了!
“我的抢呢?我手里那么大的一把源能步枪呢?刚刚还在的,怎么就没了?”
野狼怒发冲冠,转头就朝自己身边的近卫精锐咆哮,“老子的枪呢?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
他的咆哮声又戛然而止。
这回他不仅愣住了,而且恐惧得浑身发抖,就好像见了阎王。
阎王自然没有,人倒是有一个。
那是一个衣着普通,身材颀长,气质特异的人。
赵宁。
在赵宁脚下,则是横七竖八倒成一片的野狼近卫强者。
野狼看到了他的枪。
那把“龙卷风
章一零二四 背后有人(5/7)